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化工科普活动,繁荣科普创作,做强科普阵地,打造科普品牌,共同推进中国化工学会科普服务能力建设,中国化工学会组织开展第二批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通过自愿申报、统一评审的方式遴选有科普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机构,成为中国化工学会与申报单位共建的科普教育基地,在中国化工学会的指导下,开展化学化工科学技术普及与传播,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在社会上形成科普示范引导作用。2023年,中国化工学会拟择优遴选科普教育基地 5-10个,给予中国化工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授权。
一、科普教育基地主要工作任务及权利
1.接受中国化工学会业务指导,开展科普活动、优质科普资源创作和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等工作;承担中国化工学会委托的科普工作和任务;相关活动将通过学会平台进行宣传。
2.可通过学会渠道优先推荐为中国科协“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候选单位。
3.可参与学会承担的国家级或重大科普项目工作。
4.提交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和计划,参与学会科普工作评比表彰。
二、科普基地申报
(一)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实体机构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是中国化工学会会员单位。
2.具有独立开展科普工作的能力和团队;具备策划及组织线上线下活动能力。
3.具备开展科普工作所需的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科学传播专家不少于10人,并具备开展科普人才培训等相关工作的经验和基础。
4.具备科普作品创作能力和传播渠道。每年创作图文或视频不少于 10个,开展科普活动不少于5 场。
(三)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向学会提出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中国化工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成效等内容。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者委托函、科普荣誉奖项及其他以附件形式提供的佐证材料。无法人资格的单位所属机构需经上级法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将《中国化工学会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发送邮件提交。申报材料需为Word版和PDF版(PDF版为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
四、评审认定
(一)组织评审
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中国化工学会科普教育基地。
(二)签订协议
通过评审认定的基地将获得“中国化工学会科普教育基地”授权,并签订3年期共建协议。学会将定期对授权基地进行评估和动态调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戴国庆 电话:010-64419602,邮箱:daigq@ciesc.cn
张 颖 电话:010-64455951,邮箱:zhangy@ciesc.cn
中国化工学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