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示范点查勘补植复绿林木成活情况(资料照片)。
“一座秦岭山,半部中国史”。在中国辽阔的版图上,秦岭,这条非比寻常的山脉,巍峨地横亘在中华大地上。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4月20日考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我们对“国之大者”一定要心中有数,当好秦岭生态的卫士。
今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西安主持中国—中亚峰会前夕,专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指出,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搞好动态排查整治,守护好我国中央水塔。
陕西检察机关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保护秦岭的法律监督职责,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活动、办理重大案件,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聚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守护“生物基因库”
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近日的秦岭,满眼翠绿。翠华山深处的高山杜鹃,渐次盛开,千姿百态,让人流连忘返。
“大家不要采摘花朵,走时记着把垃圾带走。”5月20日中午时分,登山观赏、拍摄高山杜鹃的西安市民高明对着同行的几位驴友喊道。
秦岭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有“国家中央公园”、野生动植物天然“生物基因库”的美誉。近年来,随着环保理念的进一步普及,保护秦岭的呼声和行动也越来越多。
2022年11月初,一名网友发布疑似外来植物齿裂大戟威胁秦岭生态环境的视频,引起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的高度关注。检察院查明,汉中市汉台区位于秦岭一般保护区的几处林地内,外来植物齿裂大戟大面积生长。
“齿裂大戟原产于北美洲,系有毒恶性杂草,其繁殖能力、适应能力很强,虽未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但危害性与其他列入清单物种相当。我们向区林业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齿裂大戟对秦岭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的危害。”5月23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桑成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收到检察建议后,汉台区林业部门及时前往现场进行查验,组织人员铲除60余亩约8吨的齿裂大戟,将其粉碎后深度填埋。
案件办理过程中,汉中市检察院积极向汉中市委、市政府汇报生物保护多样性工作情况。2023年2月26日,汉中市委、市政府印发《汉中市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防外来物种入侵。目前,齿裂大戟已被列入陕西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名单,由农业农村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普查,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当地生态平衡。
锲而不舍,久久为功。2020年以来,聚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陕西全省检察机关共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57504吨,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60个,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公益林等60余万亩。
绿色已经成为秦岭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区域内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开展秦岭环保行活动、放归野生动物、植树造林、发放秦岭保护倡议书等,在把旅游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发展优势的同时,让游客们充分感受到山水秦岭的自然魅力。
古道热肠“检察蓝”
携手保护物质文化遗产
“你看岸边悬崖上的石孔,那就是子午古栈道木桩打进洞的遗迹。”5月25日,陕西石泉县中池镇堰坪村党支部副书记陈柳向记者介绍。他表示,得益于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这些沉寂已久的文物古迹重新回到了人们的视线中。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穿越秦岭沟通南北的秦蜀古道,正是因这一特殊地理位置,成为古代交通史上的奇迹。始于战国时期的子午道遗址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历经千年沧桑,见证了遥远的文化交流和文明传播,是古代劳动人民改变生存条件、艰苦奋斗的智慧结晶。
2022年10月,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发现子午道遗址涉及3县(区)8个乡镇的11个遗迹点,均不同程度存在标志设立不齐备、保护范围不明晰、损毁破坏未治理等问题,遂立案展开调查。
“子午道作为不可移动文物,遗址跨度范围大,多分布在河谷、山地、密林等地貌复杂的地方,现场调查难度大。”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周兴安介绍,该院借力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平台,远程指挥勘验现场,运用卫星遥感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办案,通过走访村民、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查阅有关文史资料等方式,查明了案件事实。
2022年11月24日,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向3个县区文物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同时向当地镇政府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相关政府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补充设立界碑25个、公示公告栏8块;属地政府夯实保护职责,建立巡查保护长效机制,实现跨区划文化遗址分段保护、系统治理。
“子午道遗址见证了秦巴山区人民改天换地的奋斗历史,是先民留给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好很重要。”5月25日,长期研究子午道遗址的陕西节庆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安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罗先余表示,检察机关向当地文物部门发出的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很有针对性、符合实际,为后续进一步保护好子午道遗址打下了坚实基础。
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作为陕西4个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之一,聚焦秦岭文化遗产保护开展的一系列跨区划检察监督工作,是陕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的一个缩影。
自2020年以来,陕西各级检察院紧紧围绕人文遗迹保护、巩固“五乱”整治成效、尾矿库治理等工作,共办理批准逮捕破坏秦岭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6件177人,起诉455件618人;办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23件;立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73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577件,起诉161件。
守护秦岭宁静和谐
以法治之力护航绿水青山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履职,在依法追究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违法行为人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形成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保护格局。”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主任王洋告诉记者,全省检察机关加大生态修复、“碳汇”教育等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引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落实。“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以检察力量守护秦岭的绿水青山,已经成为陕西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
2020年5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涉秦岭7个市级院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
2021年9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出台;
2022年9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检察工作会议,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家支持+社会参与”新模式;
2023年4月,第四次陕西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召开,向社会通报秦岭生态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发布8起典型案例;
“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奋发进取的状态、向难而行的勇气、担当有为的魄力坚决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努力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