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原则之一,将“聚焦人民生活品质”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将“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之一,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这一重要论断,凸显了新的历史方位下以民生为导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性与重要性。
坚守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视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建设的内在规定性是为全体人民谋利益,最大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两者高度统一,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推进民生“七有”建设,以社会公平正义为导向,在改革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持续奋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人民满不满意、幸不幸福作为党和政府开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中国共产党是使命型政党,始终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服务,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最大底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将人民的真实反馈作为衡量党和政府治理效能的评价尺度,将人民的幸福安康视为高质量发展的最终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共召开多次会议,审议出台涉及民生福祉的重要文件100余个,充分聚焦事关人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的民生事项。正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才让每一次改革“拓荒”成为党和人民的“双向奔赴”。
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
聚焦人民生活品质,要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发力点推动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包括对合理收入分配及基本公共服务的需要,还包括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更高要求,更有对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殷切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物质文化需要”到“美好生活需要”,从“人民生活水平”到“人民生活品质”,党中央政策文件表述的变化鲜明体现了对人民需要变化的精准“把脉”。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要对标需求的变化,在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既注重“量”的提升,使人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又注重“质”的跃迁,使人民在和谐公正、共同富裕的社会良性循环体系中更好地生活。
聚焦人民生活品质,要以民生问题的现实矛盾为突破口倒逼改革向堵点、痛点、难点推进。“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抓住问题需要锚定社会之“症结”“病灶”所在,抓主要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只要科学地认识、准确地把握、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就能够把我们的社会不断推向前进。”在新的形势下,民生问题既蕴含经济因素,更有社会因素的作用。要正视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民生保障仍存在短板等问题,看到问题背后是政治体制机制落后于社会发展的现实矛盾。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一方面要以新质生产力带动高质量发展,为民生建设打好经济基础,另一方面要重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节,聚焦城乡融合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密切关注社会心态和社会预期的变化,使人民生活品质达到主客观平衡。
把握改革的优先级与集成性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要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优先级。《决定》指出,要“坚持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民生建设包括事关人民基本生存状态的基础性民生建设和事关人民发展机会和发展环境的非基础性民生建设,基础性民生建设是非基础性民生建设的必要前提。基于人口规模巨大、城乡和区域差距大的基本国情,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要立足不同阶段发展目标,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兜底”再“织网”,优先保障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遵循循序渐进原则,逐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要提升民生领域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集成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对《决定》的说明中着重强调了未来一段时期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在不确定性成为常态的背景下,减少对抗不确定性的制度成本是改革的关键。就民生领域而言,降低制度性成本需要民生建设中各类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的均衡、耦合和配套。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人口发展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是“一盘棋”,不同制度间要打“配合战”而非“独立战”。各级政府之间、政府各个部门之间要合理分工,厘清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方面的财权与事权分配责任,完善政府民生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制度化的行动体系,更加注重改革实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提高改革的认同度与执行力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把握好发展与民生的辩证关系,提升人民对改革的认同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通过持续发展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通过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创造更多有效需求”。发展是根本动力,是民生改善和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民生是执政之本、幸福之基,是最大的政治,影响着安定和团结。把握好发展和民生的辩证关系,关键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通过利益合理分配、多方社会合作、创新先行试验等把各方面的干劲带起来,将“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充分调动起来,使全面深化改革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实现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把握好尽力与量力的辩证关系,提高改革的执行力。《决定》强调 “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力和量力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前者亮明为人民服务的立场和态度,强调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后者则体现按规律办事的工作方法,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客观现实。尽力而为,就是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积极作为,办好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补齐民生短板,兜牢民生底线,努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量力而行,就是以循序渐进的方法有序推进,面对现实存在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统筹需要和可能,不盲目求快、好大喜功,使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行稳致远。只有把握好两者的平衡点,将进取精神和务实作风相结合,才能使改革落到实处。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新气象新担当,以民生为导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把各方面的干劲带起来,以钉钉子精神把改革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必将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作者系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新媒体编辑: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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