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糖果”,外观花花绿绿,看似是一颗颗裹着漂亮糖纸的“巧克力”,实则是毒品氟胺酮!记者近日从北京市顺义检察院了解到,因非法持有毒品,顺义区一被告人张某获刑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检察机关查明,本案的被告人张某在未成年时便接触到毒品,后又多次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19年,张某通过一款可非法浏览境外网站的APP添加了名为“巴比龙”的网友,并花费2000元从该网友处购买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烟油、烟草。同年10月,张某再次转账2000元购买烟油,后“巴比龙”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未能给张某发货,张某也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并于2020年12月刑满释放。
2022年初,“巴比龙”再次联系张某,要为其补货,并推荐号称有致幻作用的“魔巧” “蓝巧” “油巧”等,张某同意。出狱后的张某抵制不住诱惑,再次“出手”,直至再次被抓获。2022年3月,民警自张某住处查获12颗黑色球状固体“巧克力”,经称重共计123.6克。经鉴定,上述12颗黑色球状固体毒品中检出氟胺酮、3-甲基甲卡西酮成分。
2022年10月26日,顺义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系氟胺酮被列管为新型毒品后顺义区提起公诉的首例涉非法持有氟胺酮等新型毒品案件。2022年11月11日,顺义法院判决张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氟胺酮,系对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进行化学结构修饰而成的毒品,外观亦是白色结晶粉末状,具有与氯胺酮相似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对人体危害严重,滥用氟胺酮会导致情绪失控和行为异常,还可能会诱发暴力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
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决定从当年7月1日起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明确将氟胺酮列管为新型毒品。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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