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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愿意下半辈子都好好守护长江
2022-10-31 21:55  浏览:1396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财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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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后一定好好守护长江,希望大家能原谅我。”2022年10月28日,深秋时节的长江,江面辽阔、风静云低,大大小小的货轮往来穿梭,一片繁忙。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的一处江岸堤坝上,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正在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薛某在最后陈述时,心中满是悔恨。


图为南岸区人民法院在长江边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图为庭审现场,被告人薛某在做最后陈述。

据了解,这是南岸区法院自2022年10月被新增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环境资源案件。


“2021年5月29日,被告人薛某与唐某(另案处理)在南岸区鸡冠石镇岩口村附近的长江流域使用电鱼的方式实施非法捕捞,上岸后被民警当场查获”,据该案主审法官吴广哲介绍,根据重庆市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重庆市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被告人薛某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采用电鱼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图为庭审现场。

“归案后,薛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自愿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参与增殖放流,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薛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购买了13000余尾检验合格的厚颌鲂鱼苗,于当天休庭时,在人大代表以及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它们放入长江,用以助力生态修复。


图为被告人薛某在长江边增殖放流。

为突出“保护修复”主线,积极鼓励“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样化生态修复模式,综合其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最终,薛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图为案件宣判现场。

“我国渔业法和刑法对非法电鱼行为明令禁止。”“电鱼不仅会直接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还会对人类赖以生存的水资源产生威胁并直接导致污染。”“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对该类非法捕捞犯罪的惩处法院将贯彻‘从严’基调。”宣判结束后,吴广哲法官在现场给钓鱼爱好者和旁听群众做起了释法宣讲。



图为群众在旁听案件审理。

当天,为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判决示范效应,南岸区法院用“车载便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长江边,并邀请重庆市休闲垂钓协会(生态环境分会)成员、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学生以及峡口镇居民旁听,通过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图为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

“这样的庭审活动十分特别,法院现场开庭,被告人现身说法,让普通百姓对非法捕捞鱼类可构成刑事犯罪形成深刻直观印象”,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三公司工务维保部副经理张杰全程旁听了庭审,他表示,此次巡回审判吸引很多普通百姓的参加,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回家后,旁听群众一定会在家庭朋友间、田间院坝中,在聚会之时、闲聊之处聊起这起案件,今天的当庭宣判也就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图为案件宣判现场。

“今后,我们会将环资审判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作为南岸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的负责人,吴广哲表示,接下来,南岸区法院将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将庭审现场打造成为法治宣传阵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不断扩大环境普法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社会影响力,推动生态司法理念落地生根,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文字:陈丽英 | 图片:陈丽英 | 编辑:平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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