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森是著名的经济学家,按照他的解释,由于集体行动所产生的收益由集团内部每一个人共享,但成本却很难平均地分担,每个集体成员在做个人的成本-收益分析时,都会选择让别人去努力而自己坐享其成。这就是——集体行动的逻辑。
俗话说得好: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道理就在这里。
人数越多,所有人一起协商如何分担成本就会越困难。一个和尚不需要跟别人合作,自己去挑水就有水喝,不挑水就没有水喝,自然会乖乖去挑水。两个和尚就麻烦一些,需要彼此合作,因此就需要考虑如何分担成本、如何监督别人的行为的问题。但在两个人的时候,这些问题相对容易解决。水桶放在扁担的中间,大家轮流走在前面或是走在后面,这就能保证公平。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对方有没有卖力,彼此心知肚明。三个人就复杂多了!怎么确保公平地分担成本?怎么监督其他人?责任无法明确落实,积极性就不会高,扯皮的事情也就越来越多,所以,三个和尚就没水喝了。
正所谓:人少好办事,人多好吃饭。吃饭的时候,一喊都来,干事的时候,大家都磨磨蹭蹭。
怎么才能把利益集团做大做强?
奥尔森提出了“选择性奖励”的概念。
第一,对不同的人来说,说,偏好是不一样的。你不能否认,有的人就是爱当英雄。《西游记》里写到,一群猴子发现一股瀑布飞泉。“一派白虹起,千寻雪浪飞。”大家都想看看瀑布后面是啥,但都不敢。一个石猴跳进去,发现瀑布后面是个“天造地设的家当”,于是,大家都搬到了这个宝地:花果山水帘洞。为什么石猴要冒这个险呢?因为猴子们有约在先:“哪个有本事的,钻进去寻个源头出来,不伤身体者,我等即拜他为王。”也就是说,为了达成集体行动,必须向积极分子提供额外的激励。这个激励不是大家能够共同分享的集体利益,一定得是他们自己独享的特权。没有特权,就没有革命。
第二种“选择性激励”是负向的,也就是说,谁不参加集体行动就惩罚谁。于是,各种纠察队、巡查组开始张牙舞爪监督大家参与活动并达到组织者想要的目的。
总结一下,如果你想达成集体行动,那就参加小的利益集团。小的是有力量的。如果你想混日子,可以参加大的利益集团,大的是松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