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安全”
湖南部署开展
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
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四号检察建议”以来,湖南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坚持民生视角,结合“湘检为民办实事”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推动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近两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先后与窨井盖管理部门座谈交流127次,召开联席会议54次,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行动97次,办理涉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81件,发出检察建议68件,安装防坠网、防位移等窨井盖改进装置近2万个,多个市县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推动窨井盖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化水平。
在全省各地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协商,湖南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求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安全管理机制,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权属责任,共同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工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落实窨井盖相关各方责任,切实保证窨井盖权属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工作方案》确定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22年至2025年。在2025年底前,窨井盖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窨井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加强,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显著提升,窨井盖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工作方案》从全面普查建档、治理安全隐患、规范建设施工、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实施信息化管理五个方面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并明确全省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纳入省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重点研究事项。
《工作方案》要求省住建厅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窨井盖地方标准,完善窨井盖安装、养护、维修、管理要求,保障窨井盖安全。要求各地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窨井盖安全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窨井盖隐患突出问题。对因工作不力、隐患排查不到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按规定追责问责。
《工作方案》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盗窃、破坏窨井盖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要按照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法打击故意毁损、偷盗窨井盖等违法犯罪行为。各地检察机关要加强立案监督,依法及时批捕、起诉,损害公共利益的,依法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窨井盖安全风险消除在前端。在办案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涉窨井盖职务犯罪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依法处理。要加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涉窨井盖相关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机制。
《工作方案》对省直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湖南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