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部分电视频道发布的食品药品等电视广告存在以患者形象做推荐证明、以介绍健康养生等形式变相发布“三品一械”广告、含有功效安全性断言、含有误解内容以及超时播放等违法情形,同一违法电视广告重复播、换台播、重新播现象比较普遍。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针对现存问题及时整改落实。12月20日,最高检发布人民监督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活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这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电视广告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0年初,最高检将本案线索交办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检察院、长沙市检察院实行一体化办案,于2021年4月、8月分别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监部门)和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广电部门)对违法电视广告的监管存在线索处理不及时、信息不对称、处罚力度不大、处理手段单一等监管不到位问题,违法电视广告持续播出,让电视观众尤其中老年观众误信广告产品功能不当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可能危及其人身和财产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8月底、9月底,湖南省、市检察院两次与市监部门、广电部门进行磋商,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达成齐抓共管共识。事后,市监部门、广电部门积极作为,虽采取了一些监管措施,但违法电视广告仍屡禁不止。
2021年10月9日,湖南省、市检察院围绕“电视频道发布违法电视广告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机关是否需要加强监管”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7位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并从省、市级人民监督员名单中各邀请一名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人民监督员在听证会发表监督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对违法电视广告的监督有必要,建议:
1.违法电视广告的危害性很大,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要加强市监部门和广电部门内部监管机制,包括广告审核、发布、违法广告查处等环节要明晰化、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到人。
3.行政查处存在查处不到位、力度不足的问题。市监部门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监管不力,检察机关与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发挥民事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
4.要实现市监、广电等行政机关对违法信息的联动共享共治,建议形成全国一盘棋。
5.检察机关可以不定期组织对播出电视广告“回头看”,引导社会组织、人民监督员在内的社会力量共同监督。该监督意见被采纳,听证会形成了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管机制、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共同监督的决议。
湖南省检察院组织违法广告案听证会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长沙市检察院于2021年10月向市监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湖南省检察院于2022年6月向广电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电视频道发布违法电视广告整改工作。市监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严格广告监管的长效机制,出台《市监局违法广告线索处置办法(试行)》,并与广电局建立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强化广告“三审”制度,把“事后监管”转化为“事前指导”,堵塞监管漏洞,形成监管合力。广电部门及所辖电视台及时向湖南省检察院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广电部门多次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开展集体约谈,核查检察院移交线索,督促电视频道全面自查,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并常态化,主动与省检察院、市监部门沟通,拟共同制定关于以检察公益诉讼推进违法广告综合治理的意见,建立健全广告监管长效机制。
截至2022年10月,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回头看”发现,电视频道广告总时长减少,“三品一械”广告基本禁止,电视荧屏得到有效净化。同时,将“回头看”专项跟进监督结果及时向两名人民监督员进行反馈,并告知其意见采纳情况。
(来源:正义网 文字整理:张娟 徐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