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浙江省新生儿健康水平,打造“浙有善育”名片,近期,浙江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浙江省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已涵盖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三大类共31个病种,费用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53元提高至每人328元。
浙江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已逾24年,依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两个筛查中心,采取相对集中检测、分级管理的筛查模式,推动新生儿疾病“应筛尽筛”、可疑阳性患儿早诊早治。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累计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1191万人,通过早治疗、早干预,减少了疾病的发生。同时,为加强对贫困出生缺陷患儿家庭的救助,自2016年起,该省率先开展国家出生缺陷救助项目试点,已累计为1658个患儿家庭提供救助。
《实施方案》明确,浙江省将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三网合一”,不断提升项目质量和服务水平;完善分级诊疗和转诊机制,建立“筛查、诊断、治疗、康复、随访”全流程闭环服务模式,力争实现阳性患儿的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全方位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确保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率达98%以上、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90%以上、阳性患儿召回复查率达95%以上,进一步降低儿童体格和智力残障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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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 徐玮
编辑:刘立夏
审核:刘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