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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广告法典型案例四:北京XX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3-08-24 18:46  浏览:760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财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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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服务台胞台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台胞识别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引导台资企业通过合规营销避免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现将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发布的部分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分享给在京的台胞台企,帮助大家知法懂法、守法经营。

违反广告法典型案例四

北京XX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自设网站首页发布有“XX途径治疗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诊疗设备推荐品目”文字图片广告。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没有单独的广告费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在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违法行为。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0万元。

案件点评

《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涉案广告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名义推荐医疗器械,属于借助社会公众对国家机关的信任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所禁止的情形。

内容来源: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播:钟智

栏目介绍

为了更好开展“我为台胞办实事”工作,做好面向两岸民众特别是广大台胞的普法宣传,“京彩台湾”特邀北京市台办公职律师钟智,为您解读身边的各类热点法律问题。

钟智,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职律师;北京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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