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线索到发现相关可疑案件21件;从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到查实不当领取公益林补贴人员77人;从毒品案件办理到推动毒品问题的综合治理……2021年以来,这样的数字检察办案场景在浙江省湖州市检察机关不断上演着。
“一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数字检察,尝到了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甜头,更感受到了大数据时代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深刻变革。”今年3月21日,在浙江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上,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介绍道。
湖州检察机关如何从检察大数据的“心动者”到数字检察的“行动派”?近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
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毒品监督案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该院对辖区内近三年毒品案件办理模式及交易方式进行分析,总结提炼毒品案件中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支付途径、交易地点四大要素,搭建毒品类犯罪监督应用场景,制定毒品案件数字化监督办案指引。
“监督成效十分明显,2021年以来至今年1月中旬我院共发出毒品类案件监督文书80余份,法院已判决22人,其中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人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15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余人员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和抓捕过程中。”该院检察长毕琳对记者说。
同时,该院由毒品监督案向关联性犯罪监督延伸,深入全链条犯罪打击。发现1名侦查人员存在渎职等违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湖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最终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及时打击洗钱犯罪,着力查实上游涉毒人员是否使用实名账户收取毒资,同时该院还向相关部门就金融账户和社交账户实名化制度提出检察建议。
“我们还由刑事监督向融合式监督延伸,利用大数据分析,形成全区近三年涉毒案件办理检察工作报告,为加强社会治理效果提供有效指引。”毕琳介绍说,该院通过数据共享,对于经分析研判属于购毒自吸人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落实强制戒毒措施,或督促开展社区戒毒。针对寄递毒品多发的情形,督促邮政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切断毒品寄递流通渠道。
“这是一个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的典型例子,也是数字检察的办案模式。”在今年初的浙江省检察长会议上,听完吴兴区检察院毒品类案监督的经验介绍后,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当场评价道。
一地突破实现全域共享
2016年11月,被执行人吴某被德清县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后因吴某的个人财产无法全额清偿债务,次年4月,该案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吴某就这样一直当着“老赖”。
今年1月,德清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被执行人吴某的子女孙某现就读于德清县某高收费私立学校,这一情况明显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该院开展了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类案监督专项行动,运用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名单、裁判文书网等信息,构建数字化监督模型,利用数字化检察监督手段对司法大数据开展整体性、系统性筛查,发现相关可疑案件21件。该院还与法院、教育局等7家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10余种数据形成数据实时共享,让人工筛查演化为“数据跑腿”。同时,以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数字化类案监督为切入点,推动法院和县教育局建立私立学校学籍信息互通机制,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填补了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信息空白。随后,该监督模型在湖州全市推开,全市检察机关至今累计发现相关线索90余条。
“一地突破实现全域共享,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乘数效应,既能资源共享,也是检察一体化的体现。”黄辉介绍说,2021年以来,湖州检察机关开发的30余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场景,多数源于基层检察院的创新,进而经市检察院优化提升并推广至全市检察机关共享。
更多应用场景让法律监督更有力
记者了解到,2021年12月,湖州市被浙江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试点市,目前,该市42家市级部门主动共享数据,实现政法类、执法类、管理类数据全面汇聚,已完成56类1850万条数据的归集。
“‘有’数据是前提,‘用’数据更是关键。”黄辉说,2021年12月底开始,随着全市共享数据的大幅增加,湖州市两级检察院的数据应用也在提速,截至今年3月底,已在浙江省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上建立法律监督模型52个。
黄辉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新开发的21个应用场景已经成功办理了一批类案。如盗窃、寻衅滋事行政处罚类案监督。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公安机关对多次盗窃被行政处罚的行为人没有刑事立案,随后,湖州市检察院对多次殴打他人、多次盗窃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类案监督。截至3月底,发现立案监督线索46条,发出监督文书14份,目前已立案10人。
“还有性侵未成年人类案监督,比对梳理涉未异常就医记录500余条,移交线索70余条,发出监督文书10份。涉车辆查封民事执行类案监督,开展车辆查封扣押民事执行数字化监督,梳理监督线索55条,发出检察建议8份,扣押车辆2辆,移送刑事犯罪线索4件,联合法院、公安出台《关于建立完善车辆查封领域执行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黄辉如数家珍。
“一个个应用场景提升了法律监督质效,但是对照‘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要求,我们还要作更大的努力,要全面动起来、用起来!”4月8日,在全市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暨数字检察推进会上,黄辉再次向全市检察机关发出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动员令。
湖州的好做法值得借鉴推广
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是最高检党组落实中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
当前,各地检察机关在推进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方面,正在进行积极尝试,湖州检察机关无疑走在了前列。湖州检察机关在强化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分析,探索出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优化社会治理的数字检察办案模式,不仅在多个应用场景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而且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经验。
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是湖州数字检察工作给予我们的最大启示。湖州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更多地方的检察机关学习借鉴。在互相交流学习中,碰撞出更多好做法,让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在更多地方产生“乘数效应”。(刘钊颖)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范跃红 钱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