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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900公里,竟没找到一个能用的母婴室。近日,有媒体报道,张先生带老婆和3个月大的儿子开车走高速回老家办事,中间路过和停靠了近20个服务区,只有2个服务区设有母婴室,其中一个并未启用,另一个里面堆满了杂物。
张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梳理媒体报道,很多商场、地铁站、医院、饭店等场所没有设立母婴室。而有些地方的母婴室,有的被占用成了杂物间,有的甚至被当作吸烟室使用……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但从目前来看,各地仍普遍存在母婴室设置不足、设施不齐全,被不合理使用、占用等问题,距离计划目标和公众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一些地方的母婴室成为摆设,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有关部门、单位对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另一方面在于有关母婴室设置的规定层级不高,且比较笼统,缺少制约机制,造成落地困难。尤其一些商场、饭店处于黄金地段,寸土寸金,经营者不愿腾出空间设置母婴室,且出于管理成本的考量,即便设置了母婴室,日常维护也往往不够。
避免母婴室设置不足或者沦为摆设,关键在于将母婴室的建设上升到法律层面,靠法律的强制力予以推动落实。在这方面,广东省广州市的做法值得借鉴。2019年,广州市出台全国首部母乳喂养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要求,并规定“公共场所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母婴室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截至2022年,广州共建成1300多间母婴室,成为全国首个重点公共场所母婴室全覆盖的城市。
完善母婴室设置是创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笔者认为,应尽快将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要求和标准写入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重视程度,推动母婴室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同时,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全社会、各单位一起把这项利民生的好事做好。
文:张淳艺(公职人员)
编辑:管仲瑶
校对:杨真宇
审核:徐秉楠 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