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指一个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限,如果权利人权利被侵害了,在一定期限内始终不去法院起诉,这个权利就不再被法律强制保护了。诉讼时效有三类,分别是一般诉讼时效,期限是 3 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限是 20 年;还有一类是特殊诉讼时效,它的期限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文来确定。诉讼时效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时间制度,为了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如果出现了法条规定的相关情况,一般和特殊诉讼时效可以中止或中断,最长诉讼时效仅可以被延长。一个权利超过诉讼时效后,法律会赋予义务人一个抗辩权,义务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若行使,则法院会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参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一百九十四、一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