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
办好“小案”助推基层治理向纵深发展
“我对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印象深刻。司法机关办理好老百姓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就是在助推司法文明与社会和谐。”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告诉记者,作为连任的基层代表,她很关注基层社会治理。
杨蓉代表说,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她曾提出关于大力弘扬法官、检察官的英雄模范故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建议。今年2月初,最高检对杨蓉代表的建议进行了复函。
在采访中,杨蓉代表告诉记者,前不久,山西省太原市检察机关举办的精品“小案”讲述会,就是对她提出上述建议的一个有力体现,尤其是当事人到场所作的发言,让她深刻体会到了“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司法担当背后的意义。
办好“小案”会对案件当事人的人生产生怎样的影响?记者联系到了参加“小案”讲述会的一位案件当事人刘某。刘某告诉记者:“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拼车业务是司乘分离计费,平台是按照实际跑的里程数给司机结算。为了多挣一点钱,就想通过虚假的拼车订单获取额外补贴。两年来,我累计骗取平台9000多元的补贴。”
据悉,这起案件中共有23名网约车司机涉案,检察机关对其中22名司机作了不起诉决定,仅对李某提起公诉。为何会作出这样的处理?
“受理案件后,我们发现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家里的顶梁柱,为了生计而产生贪念,如果都提起公诉,不仅会影响涉案人及其家庭的生存状况,还可能会增加社会对抗。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情节、动机,对被发现作弊并扣款后仍继续恶意绕路,累计骗取补贴达2.2万余元的李某依法提起公诉;对诈骗数额不大、被发现后及时改正、到案后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的刘某等22名网约车司机,经集中公开听证,依法对他们作出不起诉决定。”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郭瑞琦向记者介绍了办案情况。
刘某告诉记者,当听到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他内心很受触动,“以后想踏踏实实工作,好好生活”。
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是太原市检察机关在2022年部署开展“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中办理的案件之一。
“太原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和‘如我在诉’的检察态度,依法能动履职,集中办理了一大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轻微刑事案件,以检察工作的‘民生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杨蓉代表表示。
今年全国两会上,杨蓉代表将提出《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法》的议案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建议。“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将更加有助于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惠民利民政策落地,也将推动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杨蓉向记者解释了她持续关注基层社会治理的原因。(检察日报 要闻版 史兆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