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考验,她选择站在正义的一边
——追忆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官程建宇
“我只想在我有限的生命里,尽可能多地做一些工作,不使我的人生留下遗憾。”这是程建宇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要求。
4月15日,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汝阳县检察院原检察官程建宇,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享年58岁。程建宇去世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检察院分别发去唁电,对她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向她的家属致以诚挚慰问。
37年来,她曾几度生命垂危,但始终坚守一线,勇敢与病魔作斗争,把生命融入党的检察事业。她公正廉洁司法,心系群众冷暖,退休后仍关注检察工作,关心群众疾苦,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
敬业奉献,始于对事业的热爱
1984年4月,在一次下乡办案途中,因突遭暴雨袭击,程建宇高烧不退,后经检查,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病魔肆虐,很快侵袭了她的皮肤、内脏,全身免疫力急剧下降,医生给她下了“最后通牒”。这一年,程建宇刚满21岁。然而,程建宇却表现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坦然。
1985年冬,病情刚有所好转的程建宇,不顾医生的极力劝阻,毅然回到工作岗位。
1986年3月,经组织批准,程建宇成为一名共产党员。这让她的责任心更重了,工作热情比以前更高,干劲更足。为查明案情,她曾拄着拐杖翻越海拔2000米的大山。1989年,身体还很虚弱的她担任了监所检察科的内勤。除了完成日常工作,她还坚持每天骑自行车到看守所开展驻所检察工作,与在押人员谈心,了解掌握所内情况,风雨无阻。由于工作突出,当年她被河南省监所检察系统评为优秀内勤。
公正司法,坚守正义的防线
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铁案,这是程建宇从检来一直追求的价值目标。
2003年5月,她负责办理王某等6人故意杀人案件。在审查批捕时,她发现公安机关提请的一名聋哑人情节可疑。为了查清事实真相,她当即到看守所详细讯问了6名犯罪嫌疑人,并聘请了哑语教师当翻译,全面了解聋哑人王某在案件中的表现及所起的作用。之后,她又深入被害人所在的村庄调查情况,最后证实王某没有参与共同犯罪,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要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的力量,还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工作中,程建宇更注重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006年3月,她成功办理了马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以保护恐龙化石为名,采用暴力手段妨害公务案件,使珍贵古脊椎动物化石得到有效保护,防止了珍贵古脊椎动物化石的外流。
在侦查监督科工作的7年间,程建宇办理了700余起刑事案件,成为洛阳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的办案“状元”,所办案件批捕准确率达到百分之百。
清正廉洁,恪守职业操守
花以芳而香,人以廉而洁。办案过程中,程建宇难免会遇到说情打招呼的亲友。面对钱与权的考验,她选择站在正义的一边。
她不仅多次拒收当事人送来的款物,而且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捐助活动:捐助身患重病的2名女青年,和家人一起资助了2名贫困学生。
2010年4月,程建宇担任汝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群工专员。为了做好群众工作,她坚持学习,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了一位经验老到的基层干部,被当地群众称为“百事通”。
2010年,在程建宇的建议下,汝阳县检察院开通了一条“建宇检察服务民生热线”。当年,程建宇就通过这条民生热线化解矛盾纠纷16起,发现了涉农案件线索4起,为商户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80余次,受到群众交口称赞。
“她是我们身边的镜子,学习的榜样,她不服输的韧劲、骨子里的果敢坚毅,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同事刘大壮深情地回忆道。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刘立新 滕中剑 陈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