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
2018年8月20日,备受国内外关注的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四年来,这家朝气蓬勃的法院肩负起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的重任,推进金融审判工作不断向前迈进。
图为二O二二年三月,在上海疫情防控期间,上海金融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横跨两国三地超亿美元金额的涉外金融案件。
“金”号催征
为国家战略保驾护航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期间对上海提出了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增设上海自贸区新片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
号角吹响,勇往直前,刚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上海金融法院果断推出一套“组合拳”:从发布《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到推出《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从与苏浙皖4家中级法院签署《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到出台《关于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的规定(试行)》,整整4年,上海金融法院开足马力,全力以赴。
《长三角区域金融司法合作协议》签署一个月后,上海金融法院接到了来自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一份司法协作请求,委托上海金融法院对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进行线上调查取证,涉及118名投资者自2015年以来的股票交易数据,时间跨度长、数据信息广、交易笔数多、核实难度大。
上海金融法院基于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已实现交易数据系统对接,立即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发出申请指令,仅用1天时间便完成全部调查取证工作。
“以前遇到这样的案件,我们需要去实地调取,耗时耗力耗成本,现在两地合作,当天就有反馈,大大加快了案件办理的速度,保证了案件的办理进度,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合肥中院承办法官王丽感叹道。
2022年7月,上海金融法院举行首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并发布长三角金融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此外,该院还构建了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机制,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建立了“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为金融行政监管、企业合规风控提供专业的司法建议,为国家战略实施提供优质和全方位的金融司法服务保障。
“金”字招牌
打造国内外当事人诉讼优选地
2022年3月,疫情在上海暴发,一起横跨两国三地超亿美元金额的涉外金融案件摆在了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符望的面前。
原告是在新加坡的一家外国银行,被告则是在中国的一家大型民企,银行与民企的新加坡子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授信合同,民企为授信合同债权提供担保。嗣后,子公司未能如约履行,银行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民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申请对民企的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本案双方住所地、实际经营地、合同履行地都不在上海,但双方合意选择上海作为纠纷管辖地,这说明已经有不少境内外当事人对上海有信心,愿意将管辖地约定在上海。”符望深感欣慰。
但案件的审理并不容易,此案既涉及中国法院审理的担保纠纷,需要适用中国法,又涉及新加坡司法程序中的主债务纠纷,需要适用新加坡法律,而且在中国的民企经营当时已陷入困境,如何既能保护外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保障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
在符望的努力下,银行与民企最终达成框架性和解方案:民企在五年内分期还款,并且提供两家子公司作为和解担保;银行放弃诉讼中所主张的重组费用、律师费用。整个方案不仅涵盖案件纠纷,还将尚未纳入诉讼标的纠纷金额一并进行解决,金额高达上亿美元。
“您发来的民事调解书已收悉,非常感谢您为本案付出的辛勤工作,并请注意疫情期间多多保重!”原告代理律师给符望发来一封感谢邮件。
据悉,4年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3万余件,受理案件总标的额超8000亿元人民币。该院不断推进金融审判精品战略,发挥“首案”效应,树立金融审判的“中国标准”,先后判决了信托公司在通道类业务中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案件、判决贷款机构应当明确披露实际利率案件等一批案件,共有14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全国十大商事、行政、执行、纠纷多元化解、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
此外,为提升中国对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解释权和话语权,上海金融法院积极行使涉外金融案件管辖权,拟定并推广中英文“涉外金融交易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示范条款”,发布《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案件审判指南》及典型案例,设立国际金融法律专家名册,研发庭审智慧传译系统,在国内外知名法律信息平台发布英文版典型案例,阅读量达149万次,被下载引用1.7万次。
“金”色盾牌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如何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金融法院动足脑筋。
2019年起,上海金融法院先后发布了《关于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规定》,“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纠纷化解机制为广大股民开通了绿色通道。
2021年5月,上海金融法院对投资者诉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飞乐音响应向315名投资者赔偿1.23亿余元,人均获赔39万元。
一位来自黑龙江的72岁老股民曲奶奶从电视上看到“飞乐案”的报道,激动不已。原来,她与老伴曾用多年积攒的退休金购买了飞乐音响股票,后亏损近14万元。2020年,老伴去世,弥留之际仍对这笔亏损的养老钱念念不忘。
曲奶奶给“飞乐案”的主审法官孙倩写去一封求助信,孙倩立即联系曲奶奶,考虑到法院公告的权利登记期间已过,她建议老人家另行起诉,在代表人诉讼判决生效后,平行案件的审理将更为简便。
据悉,在飞乐音响代表人诉讼案件审结后,上海金融法院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1.23亿余元投资者赔偿款全部发放到位,符合权利人范围的投资者也通过平行案件直接裁定适用生效判决的方式快速简便地得到了赔偿。
“感谢上海金融法院有这样体贴民心的好法官,发自内心地感谢你们!”曲奶奶对孙倩感激不已。
据统计,自上海金融法院创建了平行案件集约化要素式审理机制后,平均每月结案380件,平均审理周期缩减为17.71天。
2022年9月14日,首届上海法院“智慧法院”体验活动闭幕式在上海金融法院举行,上海市政协委员刘建民在体验了“中小投资者保护舱”的无纸化、一站式、交互型诉讼服务后,连连点头:“‘保护舱’的建立,真切地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升了上海的营商环境,为上海金融法院点赞!”
目前,上海金融法院已有9项金融司法科技产品获得国家版权局著作权登记。
“我们的目标是高起点、高速度、高标准、高质量把上海金融法院建设成为‘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世界一流金融法院,通过公正、高效、便捷、可预期的司法裁判,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表示。
为金融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科学回答了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国家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
面对国家金融发展的大局和新形势,最高人民法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形势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服务金融发展大局,先后出台《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及时规范裁判准则,为金融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国法院高度重视金融审判工作,谋定而动,奋起直追,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机制做法:重庆法院专门推动“数字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与相关金融机构联合打造“数字金融纠纷银企易诉平台”,探索互联网金融纠纷解决新机制。河南法院积极开展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两类案由的“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技术攻关,实现了民商事案件的简案快审。北京金融法院创新代表人诉讼实施机制、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如今,成渝金融法院刚刚挂牌。全国金融审判展现出强大的法治动力。
上海是我国乃至亚洲的重要金融中心,也是我国人民币国际化试点的窗口城市。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4年来,上海金融法院积极发挥裁判规则引领作用,努力树立解决金融纠纷的“中国标准”“上海规则”,交出一份令人刮目相看的“成绩单”:4年来,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3万余件,受理案件总标的额超8000亿元人民币。
成就载入史册,征途未有穷期。我们坚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必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依法惩治金融犯罪,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为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严剑漪 刘为念 吴斌 | 摄影:陈伟 | 编辑:白龙飞 平钰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