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代表中国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它作出的裁判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裁判。
人民法庭应当主要设置在农村或者城乡结合部。人民法庭的设置不受乡镇行政区划的限制。城市市区、基层人民法院所在的城镇不再新设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