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浙江苍南县。一男子驾驶电动车载人闯红灯,结果撞上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车侧面,随后摔倒受伤,两车受损。
交警调查认定,男子闯红灯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全责,赔偿对方损失。不料男子对此很是不满,认为自己受了伤,车也“砸得烂兮兮”,对方理应赔偿。
交警解释称,人是否受伤、车是否损坏,都和事故的发生原因无关。然而,固执的男子竟质问:“你(身为)警察,这话是什么意思?!”
交警直接一句话:“闯红灯全责!还好是他这样的小车,要是大车这样撞过来,你看你现在还有命没有!”
交警提醒:骑行电动车,记住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自以为“灵活”就任性骑行!在速度、重量、个头等方面形成全方位“碾压”的机动车面前,万一发生事故,“灵活”恰恰是最大的“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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