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医者,尤当保其元气者也。
发痫者,小儿之恶病也,幼小血脉不敛,骨气不聚,为风邪所伤、惊怪所触,乳哺失节,停滞经络而得之。
其候神气怫郁,瞪眼直视,面目牵引,口噤涎流,腹肚膨紧,手足搐掣,似生似死,或声或默,或项背反张,或腰脊强直,但四肢柔软,发而时醒者为痫,若一身强硬,终日不醒,则为痉矣。
痫曰五痫,病关五脏:面赤目瞪,吐舌啮齿,心下烦躁,气短息数者,曰心痫。面唇俱青,其眼上窜,手足拳挛,抽掣反折者,曰肝痫。面黑而晦,振目视人,口吐清沫,不动如尸者,曰肾痫。面如枯骨,目白反视,惊跳摇头,口吐涎沫者,曰肺痫。面色痿黄,眼睛直视,腹满自利,四肢不收者,曰脾痫。
此五脏之证然也。调理之法,惟以惊、风、食三种,阴阳二证,别而治之。风痫者,汗出解脱,风邪乘虚,其初屈指如数,有热生痰是也。惊痫者,震骇恐怖,打坠积惊,其初惊叫大啼,恍惚失魂是也。食痫者,食时得惊,停宿结滞,其初吐乳不哺,大便酸臭,或结成乳癖,先寒后热是也。
别之以阴阳:始者身体有热,抽掣啼叫,是为阳痫,阳病脉浮,面色光泽,病在六腑、肌肤,此犹易愈。始者身体无热,手足清冷,不抽掣啼叫,是为阴痫,阴病脉沉,面色黯晦,病在五脏骨髓,此最难痊。
或以仰卧属阳,复卧属阴,亦可参验。盖阳证不可用温,阴证不可用寒,风痫先为之散风,惊痫则先为之利惊,食痫则先为之消积,续以定痫等剂主之。大概血滞心窍,邪风在心,积惊成痫,通行心经,调平心血,顺气豁痰,又其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