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之后,如何巩固拓展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河南各地都在进行认真探索。此次调研采访中,基层乡村振兴工作者大多认为,强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强壮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风清气正的乡里氛围,乡村建设才能根深基固,产业发展才能不断壮大,村民才会有切实的幸福感。洛阳市全面、持续开展的“三清两建”(清资产、清村霸、清矛盾,建强村经济组织、建强村自治组织)行动,就旨在革除以往工作中遗留的问题,真正把党心、民心凝聚在一起,让脱贫后的村民走上更坚实的振兴之路。洛阳市要求,这一工作坚决杜绝“急闯关”“快收兵”思想,要打“持久战”,贯穿乡村治理的全过程。
洛阳市“三清两建”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充分的群众动员。
01
为有效衔接“探路”
家住洛阳市伊川县城关街道野狐岭社区的孙亚博一直在外地创业,虽然事业有成,但一直想回老家发展,在他的思想里,把产业带回老家,一是可以向亲邻证明自己的成功,二是也可以帮助乡亲们共同致富。
带着这种想法,孙亚博回到家乡,办了自己的企业,因为为人公平公正,很受大家的认可,2021年年初,他被选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大家都希望在他的带领下,用他搞企业的经验,搞好集体经济,把社区的资源都利用起来,让大家的钱袋子都更充实一些。
孙亚博先是有些畏难。因为他知道社区的情况有些复杂,连社区办工地都被有关人员强行霸占盖起了楼房,其他公共用地等相关资源也多被私人占用,要发展村集体经济,必须要清理这些资源,让它们回归集体。不然,发展集体经济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上级和群众的信任,最终让他决心扛起责任。
开弓没有回头箭。当选党支部书记后,孙亚博开始清理集体资产,但困难比他想象得要大得多。各种谩骂、造谣、威胁接踵而至,甚至有人拦着他的老父亲不让出门,胡搅蛮缠、破口大骂。
就在孙亚博陷入困境的时候,2021年1月底,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后,洛阳市伊川县委开始思考,如何才能尽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乡村振兴起好步?伊川县委敏锐地注意到,该县农村资产虽然在2019年进行过核清登记,但大部分村集体资产权属不清晰、管理不规范依然存在,乡村建设基础相对脆弱。
在随后的调研中,伊川县委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村:平等乡张奇庄村。早在2019年9月,作为洛阳市第一个“三变改革”试点村,张奇庄村扎实按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清收了205亩集体土地,这块地吸引了在外创业的乡贤张进昌回村承包种植中药材。张进昌的举动,带动了更多乡贤返乡创业。当年,张奇庄村流转土地1800亩,村集体经济增收30万元。
通过张奇庄村的调研,伊川县“破题”乡村振兴找到了突破口,在6个试点村进行以“清收资产、理清思路、清除四乱、化清矛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专项试点行动,把村集体资产从“一锅粥”变成“底清账明”。作为6个试点村之一,城关街道野狐岭社区的集体资产,全部回到集体。社区“两委”利用收回的16亩土地建设安置小区,既解决了社区适婚青年住房需求,又遏制了群众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社区还请来了河南三建设计院做了规划,发展餐饮、民宿和仓储服务业,孙亚博说:“当时我签了承诺书,集体收入3年干到200万元、5年干到300万元!”
02
清资产,夯实兴业基础
伊川经验受到洛阳市的高度重视。2021年10月,洛阳市出台方案,决定以伊川的经验为基础,在全市各县区所有行政村(社区)以“三清两建”为抓手推进乡村治理行动,以“三清”为手段,以“两建”为目的,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在资产清理上,洛阳市要求各村(社区)在扶贫资产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结合群众举报村(社区)集体资产线索筛查情况,对村(社区)集体“三资”现状进行比对核查,按照“应收尽收、分类管理、依法处置”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村(社区)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做到权属一致、账实相符,确保集体资源资产实现不流失、能增值的目标。各县区在具体工作中,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了细化,如对非法强占、侵占的集体资产资源,一律无条件予以收回;对贱租、贱卖(合同内容显失公平)及村干部个人私自出租、转让等非法方式处置村集体资产的各类合同,经群众代表大会表决后,按法定程序对原合同予以废止,重新发包;对合同内容约定公平,承租人能够按期缴纳租金的,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重新规范,继续执行;对村集体债权债务,产生事实清楚、双方无异议、群众代表大会认可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对虚列集体债务拒不放弃债权的,由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调查,按法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打击;对上级拨付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跑冒滴漏”、虚开、套取等问题的,由财政、纪检、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缴,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等。
截至2022年2月17日,洛阳全市村(社区)清收集体资金3.11亿元,清收固定资产估算金额10.5亿元,核减村级债务8407.76万元,并清收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林地等,废止和重新规范大量合同。洛阳市委副书记杨骁向记者表示,依法依规清出来的资产、土地,可以直接用于乡村经济的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振兴乡村经济改善乡村环境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支撑。
“三清两建”既增加集体收入,又增加群众收入。
以嵩县为例,截至2022年2月底,该县新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338个,全县村集体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该县车村镇天桥沟村扎实开展清产核资,以集体资产“底清账明”铺平资源对接市场的道路,成立天桥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华若百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个合作社,以合作社为平台,引入高水平乡村运营团队,与洛阳林安汽车城公司深度合作,依托南部35亩土地建成滑雪场和自驾游营地项目,建设2200亩旅游康养基地;在西平村民组合作打造精品民宿,企业占股70%,组集体以闲置老房和土地入股25%,村集体以基础设施和环境入股5%,同时村集体用已注册的劳务、物业公司为其提供服务,既增加集体收入,又增加群众收入。
03
清“村霸”,振奋民心正风气
“三清两建”初期,群众顾虑较多、参与热情不高。针对这一现状,各县区及时调整策略,集中开展依法抓捕行动,清扫那些侵占集体资产、破坏经营秩序、干扰基层政权,以及横行霸道、无事生非、寻衅滋事的“村霸”“村痞”,并即时张榜公示,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这次清理是“来真格的”,不是“雨过地皮湿”。群众顾虑小了、信心足了,举报线索也就多了起来,工作组的基本抓手也就有了。自“三清两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洛阳全市共依法依规处理了一批违法乱纪人员,批评教育9931人,为“三清两建”其他工作的顺利推进扫清了“路障”,也为试点村(社区)的招商引资和乡贤返乡创业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清两建”过程中,洛阳市要求各县区压实责任、集中攻坚、严查快办。宜阳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书记挂帅,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县纪委监委干部、乡镇纪委书记、公安干警组成的专项督导组进驻16个乡镇,吃住在村,通过核查信访积案、村居巡察、网络舆情和公安部门近几年打击对象等相关资料,协助乡镇党委和公安部门加强线索收集,分析研判相关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先后严厉打击处理了张某某无故阻拦施工,涉嫌寻衅滋事案;农电工敲诈群众、敲诈企业等一批典型案件。其中,张某某低价侵占集体土地30亩长达20余年,通过打击收缴租金10万余元。
“三清两建”工作中,特别是清扫“村霸”“村痞”过程中,洛阳市各县区分工协作,县处级领导分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行第一责任,村(社区)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组织在“动真碰硬”的工作中得到全面锻炼,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一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强化。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得到大幅加强,在不断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04
清矛盾,团结更有力量
“三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洛阳的实践表明,清理村集体被侵占资产,往往要以打击“村霸”“村痞”为先导;只要收回被侵占的资产,原有矛盾常常就解决了一大半。伊川县副县长陈鋆宝认为,农村的矛盾80%以上与地、水、光、塘、路等有关,解决了这些问题,就化解了主要矛盾。
河南省洛阳市坚持把清资产与清矛盾结合起来,用清理资产为清理矛盾打牢基础。
酒后镇老庄村村委会原主任强某某在任职期间强占村民田地建设养牛场,被占地的5户村民多年来不断到各个部门讨要说法,但都没有结果,导致矛盾激化,一度影响到村里的和谐。“三清两建”工作组了解情况后,进行了认真核实,组织人员依法强制拆除了养牛场,5户村民的土地“完璧归赵”,原有矛盾自然而然化解,正气得到弘扬,村民之间更加团结和谐。
“三清两建”中,洛阳市各县区坚持把清资产与清矛盾结合起来,重点针对群体反映的村组干部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各类邻里矛盾和长期无理缠访闹访的信访老户,集中力量化解陈年旧账。同时,大力开展“五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文明乡风,实现农村和谐稳定。
伊川县吕店镇海神庙村是全县“三清两建”工作重点村,在县派“三清两建”工作组的指导下,该村收回了集体土地以及小学、村委会旧址等,各种矛盾都得到了有效化解,群众心往一处想,主动要把村里的道路加宽,由3.5米加宽到4.5米,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消息传出后,在外的乡贤、洛阳一玻集团董事长范飞第一个带头捐款。海神庙村的村民微信群也热闹起来,你300、我500地主动捐款;正在大洋上航行的本村村民姚宏道,看到村民微信群里的情形,立即捐款3000元;在外务工的90后小青年姚林林,通过微信群,替父亲和爷爷分别捐了200元……“修路时,我家的树碍事,我就主动把10多棵树移除了,咱可不能耽误修路。”村民姚六勋等人,则用捐款以外的方式“硬核”支持修路。在采访中,一些村民都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心情:清矛盾,清出了清风正气,清出了和谐稳定,清出了文明乡风,群众的气顺了、心齐了,对好日子更有期盼了!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2022年第08期